
一、基本任务
1、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和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2、了解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心理特点,做好经常性的心理疏导工作。
3、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生活场所的良好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关心爱护每一位同学的成长进步,促进同学们全面发展。指导班级建设与班风学风建设,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风气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协助有关部门对违纪现象进行教育处理或处分。
5、负责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含宿舍管理和卫生检查)。
6、配合学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且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
三、任职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应聘:
(1)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中共党员优先考虑。(3)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放宽报考年龄限制。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考实行个人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确定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的方式予以录用。具体如下
五、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 上午9:00-11:30 面试考核时间。2014 年 4 月 20 日 下午14:00-17:10 六.面试内容范围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所学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及相关能力素质水平,包括学科基本知识运用程度、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2.职业倾向测评
根据《国家公务员通用分类标准》,结合考生的性格特征和行为风格,通过结构化面谈等方式对其政治立场、价值观念、心理素质等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七 . 考试地点和时间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 、体检标准和程序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名次,按拟聘人数 1 :1 的比例进入体检阶段,如遇成绩并列人员则一并列入体检名单中。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依序递补一次。 九、聘用方式
经政审合格的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由我院直接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定合同书,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注意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报名的视为自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