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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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和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需进行地表水专项评价;涉及敏感区的,需进行生态专项评价。根据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和河湖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中不涉及水库的建设但包含河道清淤,由于不存在重金属污染,且不涉及敏感区,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恭城县势江河流域防洪治理规划报告审批机关:桂林市水利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恭城县势江河流域防洪治理规划报告的批复(市水利水管20092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恭城县势江河流域防洪治理规划,本项目工程属于势江河流域防洪治理规划原拟建远期坝头村牛路村

2、左右岸河段(详见附图7)。另根据恭城县势江河流域防洪治理规划,势江河沿河村庄和农田的防洪能力达到5年一遇洪水标准;本项目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符合恭城县势江河流域防洪治理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中第二大类:水利类中的第1条,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2年06月30日,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出具了关于广西恭城县势江河社山至古城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审批农2022100号),见附件3,同意项目实(建设。2、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

3、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表1-1  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对照表序号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相关要求本工程结论1第一条:本原则适用于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堤防建设、闸坝闸站建设、岸线治理、水系连通、蓄(滞)洪区建设、排涝治理等(引调水、 防洪水库等水利枢纽工程除外)。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执行。本项目新建护岸,属于“河湖整治工程”,适用于“河湖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符合2第二条: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工程涉及岸

4、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的,充分论证了方案环境可行性,最大程度保持了河湖自然形态,最大限度维护了河湖健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的“二、水利-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为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根据项目初设,项目护岸沿天然河岸设置,不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截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符合3第三条: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

5、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4第四条: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科学调度、实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导排、防护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居民用水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相关区域不会出现显著的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碱化等次生环境问题。项目先进行围堰施工,再进行防洪堤及护岸基础开挖及

6、主体施工以避免砂卵石开挖回填、防洪堤等主体工程修建时侵占或扰动河道,减缓对项目河段水环境、水质产生影响。项目未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未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工程河道防洪堤均为土堤结构型式,没有切断地下水和河流的纵向补给的途径,也不会影响地表水侧向补给地下水,因此对地下水水位影响较小。符合5第五条: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恢复鱼类洄游通道、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坡、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区域特有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

7、相关河段消失,不会对相关河段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所在河流为势江河社山村至古城村河段,施工期安排在势江河枯水期,采取施工期禁止捕捞水生生物,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后,不对相关河段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影响,且项目采用围堰施工,不对河道直接扰动。项目护岸岸脚采用生态格网绿滨垫,其具有较好的透水性及稳定性,绿色植被有生长的空间,对改善河段水环境质量将会产生有利影响。符合6第六条: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及调度运行方案、生态修复等措施。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原位防护、移栽等措施。对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

8、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救护、迁徙廊道构建、生境再造等措施。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优化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湿地以及陆生动植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与区域景观相协调,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在相关区域消失,不会对陆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护施工区域的植被,严格按施工规划,尽可能少占地,不得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植被,不得随意侵占周围土地。项目区周边不存在珍稀濒危动植物。项目对景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恢复。符合7第七条: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

9、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并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污染物控制等措施;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针对清淤、疏浚等产生的淤泥,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

10、措施。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8第八条:项目移民安置的选址和建设方式具有环境合理性,提出了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针对蓄滞洪区的环境污染、新增占地涉及污染场地等,提出了环境管理对策建议。经调查统计,本项目不涉及移民(拆迁)安置方面问题。工程需征收耕地0.82亩,均为旱地。本次采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由地方政府引导当地群众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自行安置。符合9第九条:项目存在河湖水质污染、富营养化或外来物种入侵等环境风险的,提出了针对性的风险

11、防范措施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必要的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项目为护岸建设,项目施工期采用围堰施工,不对河道直接扰动,降低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以及采取相关水环境保护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对河流水质的影响。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用植被恢复要求以当地植被物种为准,避免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项目运营期自身不会对水质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河道水质污染、富营养化或外来物种入侵等环境风险。符合10第十条:改、扩建项目在全面梳理了与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基础上,提出了与项目相适应的“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措施符合11第十一条: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

12、制定了水环境、生态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有关要求,提出了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及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了环境保护设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环境管理等要求。项目为护岸建设,运营期自身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运营期无需制定水环境、生态等监测计划。符合12第十二条: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明确,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可行、绿色协调。项目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提出了相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在报告中明确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明确了项目投资估算、时间节点。符合13第十三条:按相关规定开展

13、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项目已按照恭城县生态环境局规定,在指定网站上公开。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关要求。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 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规202119号)可知,“全市(桂林市区及各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8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

14、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恭城县恭城镇社山村至古城村河段的河岸内,属于恭城瑶族自治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5)。且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项目建设符合桂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属于生态类项目,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属于达标区,地表水和噪声环境现状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各项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保持区域环境质

15、量。(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属于自流式,施工期消耗一定量的电能,运行期间没有产生能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人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和关于印发<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人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另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规202119号),本项

16、目属于恭城瑶族自治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其管控要求按照桂林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中“表1-16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执行,如下表所示:表1-2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单元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45033220002单元范围恭城瑶族自治县单元类型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空间布局约束1、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贮存、加工、制造或者使用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公共服务设施垃圾转运站项目可按生活垃圾转运站

17、技术规范(CJJ/T47-2016)实施。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工程,不在城市建成区内。施工期和运营期不产生恶臭气体。相符2在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水泥、造纸等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已建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工程,不属于高排放、高污染项目,不在城市建成区内。相符3城市市区、镇和村庄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工程,不属于畜禽养殖项目,不在人口集中区域。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严格控制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禁止露天焚烧产生有

18、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鼓励建筑装修、汽修喷涂作业、干洗等行业,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本项目不涉及燃煤和露天焚烧,不使用挥发性溶剂。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相符2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有效杜绝污水直排水体。本项目施工期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农灌,不直排水体。运营期没有废水产生。相符3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既有污水处理厂和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本项目不涉及污水处理及收集项目符合4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

19、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工程,不属于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项目设计会对施工场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57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

20、目位于恭城镇社山村至古城村河段,起于坝头村拦河坝下游220m,止于势江河与恭城河汇入口。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E1105015.24,北纬N244723.83;项目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N110495.24,北纬N244728.98。距恭城县城约5km。项目区现已村村通四级公路,交通十分便利。项目组成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治理势江河社山村、坝头村古城村和牛路村等村庄河段,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现状岸坡高于5年一遇水位采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防护,岸坡低于5年一遇河段按平岸设计,排涝标准为自排5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治理后,1#控制断面处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129.62m。本工程治理河道总

21、长2.34km,新建护岸总长2.46km,新建下河码头9座,排水涵管3处。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1。表2-1  项目工程组成表工程类型工程名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护岸工程新建护岸总长2.46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0.71km:右岸新建护岸长1.75km;古城村左岸护岸段古城村左岸护岸段起点接古城村陡石山下游700m处岸坡,终点接古城桥上游600m处岸坡,护岸长度为0.55km。古城桥下游左岸段古城桥下游左岸段起点位于古城桥左桥墩下游130m,终点接势江与恭城河汇合口上游100m处左岸岸坡。为保护桥墩,避免施工时影响桥梁安全,为此,本次设计该段起点接桥墩下游130m的岸坡。护岸长度0.16

22、km。坝头村右岸段段起点坝头村右岸段段起点与坝头村上游已建河堤衔接,终点接古城桥右桥墩上游250m处岸坡。该段河道右岸岸顶多为果园及耕地,岸坡较陡,沿岸岸坡无砌护,抗冲刷能力差。护岸长度为1.75km。附属工程排水涵管本工程共设计排水涵管3座,其中2座位于古城村左岸护岸,1座位于坝头村右岸护岸段。码头本工程共设计码头9座,其中2座位于古城村左岸护岸,1座位于古城桥下游左岸护岸段,6座位于坝头村右岸护岸段。施工临时工程临时生产生活区共设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堆料拌和场、预制场等。1#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左岸桩号左0 450处,占地面积0.05hm2,占地类型为旱地;2#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右岸桩号

23、右1 720处,占地面积0.05hm2,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临时施工道路共需修建临时道路总长1.74km,路面设计为泥结石路面,宽3.5m,以满足施工需要。左岸新建道路0.76km,右岸新建道路0.98km。施工道路区占地面积0.61hm2,占地类型为旱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取土场本项目采用就地取土回填,不设置取土场;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利用渣料,提高了资源的利用,减少了多余的能耗。施工堆土场设2处临时堆土场,1#临时堆土场区位于左岸桩号左0 370处,占地面积0.12hm2,占地类型为旱地;2#临时堆土场区位于右岸桩号右1 360处,占地面积0.11hm2,占地类型为旱地及其他草地。

24、弃渣场本工程共产生弃渣0.83万m3(松方),选定1个弃渣场:邓扒弃渣场,占地面积0.19hm2,位于平安镇邓扒西面的山槽中,平均堆渣高度5m,渣场可堆放渣量约2万方,容量满足要求。施工导流根据护岸设计方案及项目所在河段施工水面线成果,本工程中部分冲刷岸砼护岸挡墙处河床高程较低,位于水下较深,经统计共2段护岸施工需修建封闭围堰方能进行,桩号为左岸0 4700 550、右岸1 4801 720。围堰总长387m。围堰采用编织袋装土围堰,梯形断面,左岸0 4700 550段水较深,顶宽取1.5m,右岸1 4801 720段水相对较浅,顶宽取1.0m,堰顶高程为施工洪水位 0.5m,两侧坡比为1:0

25、.3。工程占地永久征地3.67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临时征地15.40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草地、园地、交通运输用地及裸地移民安置工程经调查统计,本项目不涉及移民(拆迁)安置方面问题。工程需征收耕地0.82亩,均为旱地。本次采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由地方政府引导当地群众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自行安置。环保工程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生活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三级化粪池,定期清掏,浇灌周边旱地、林地,不向外排放。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混凝土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隔

26、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加装减震基础。午间、夜间禁止施工,必要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期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扬尘场地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遮盖等措施,临时堆土场应铺设防尘网,临近居民点较近处设置拦挡,主机部分采用全密封外封装等。机械设备尾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及油料,对施工机械加强维护、保养。施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施工生产生活区内设置垃圾箱,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充分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弃渣场处置弃土弃渣工程弃土弃渣回填,不可回填的运至弃渣场处置,日产日清。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生态环境施

27、工期应安排在势江河枯水期,围堰沿河岸线状布置,合理规划施工区布置临时占地施工时保存好腐殖质表土,施工结束后,应清理场地,恢复原有的土地类型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取土场等临时用地,采取拦挡、截排水沟及临时沉砂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裸露表面进行撒播草籽绿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单位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以相关部门备案。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进行物品存放区等的平面布置。设置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操作规程,并建立严格的值班保卫制度。表2-2  工程总体布置特性表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一基本情况1保护人口万人0.352保护耕地面积万亩0.4二设计标准1治理河段长度km2.342防洪标准(重现期)年10、53排涝标准(重现期)年5自排三水文特性1流域面积km23352利用水文年限年423洪峰流量m3/s1324、1048P10%、20%四主要建筑物及设备1护岸km2.46(1)左岸km0.71重力式挡墙护脚 网垫护坡(2)右岸km1.75网笼护脚 网垫护坡、重力式挡墙护脚 网垫护坡、衡重式挡墙护脚 网垫护坡2附属建筑物(1)码头座9C20砼(2)穿堤管处3D1000五工程占地与移民安置1永久征地亩3.672临时征地亩15.4六主要工程量1土石方开挖m3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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