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机械化及农业机械设备改造升级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 4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修正发(20xx) 46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xx225号)精神贯彻落实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地区农机总动力达到57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机械化率超过76%。到2025年,全地区农机总动力达到6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机械化率超过86%。二、重点任务(一)农机设备生产、研究、研究推进综合项目的实施1、加强现代农机装备企业的支援培育。重点是牲畜粪便处理
2、、病虫害绿色生物防治、精米加工等领域农机装备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改造、产品更换、规模效益大、增长潜力大的尖端农机装备企业支持。鼓励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着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和自主品牌。(区工信局、科学技术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相关街道镇。第一个是簧片单元,如下相同)2、提高农业机械设备产业的创新能力。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农机装备企业加强合作,构建共建共享、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发展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增强农机装备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区科技局、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相关街道镇)3、促进农业机械设备产品的推广应用。实施农机产品“引进、走出去”战略,
3、支持农机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农机产品展示活动。加快牲畜粪便处理、病虫害绿色生物防治、精米加工等农机设备生产试验、示范推广及应用速度,建立相关示范点,探索生产技术模式。(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各街道镇)(二)实施农业主导产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工程4、继续促进粮油作物生产机械化。到2020年,主要粮食作物种植机械化率达到96%。到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实现全过程机械化,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机械化率达到97%,基本实现油菜生产全过程机械化,丘陵地区“机械化”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地球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街道村)5、全面加快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重点支持新型、绿色、高效农技装备的示范推广,
4、以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促进减肥节水、减少药材品种、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蔬菜、茶叶等优势农产品,根据日业日记要求,首选种植品种和农艺模式,将工作机构调配好,促进良种、养法、养智、好机会融合。到2020年,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水果茶、农产品超加工5种机械化取得了明显进展。到2025年,畜禽养殖自动化、生态化、茶叶、水果蔬菜等生产综合机械化取得了很大进展,设施农业、畜牧业养殖、养殖、水果茶和农产品5种机械化率总体达到62%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工信局、各街道镇)6、支持农业机械化示范公园建设。建设特色产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园区,到2022年建成粮食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示范园1个,茶叶生产机
5、械化示范园1个。(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工信局、相关街道镇)(三)实施农业基础设施运营条件“机械化”项目7、明确的项目建设“机械化”要求。结合产业发展定位,在耕地质量提高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菜园(茶园、果园)建设、设施房建设、牧区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养殖等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中明确“机械化”要求,合理布局农机作业服务支持设施,规范种植模式、品种选择等(区、农业、农村局)8、支持改善农机作业条件。重点支持北部丘陵地区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和互联互通,大力支持现有良田、菜场、茶园、果园、设施大棚的“机械化”改造,拓展农业机械化运用空间。到2025年,全区主要粮食和石油作物种植地达到1
6、00%,菜地达到90%以上,茶园和果园达到6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资源点,各街道村)(4)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全过程机械化综合化”工程。9、加快培育各种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支持农机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鼓励与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种植者融合,成为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收购主体。(区农业农村局、计划员原分局、财政局、各街道镇)10、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形式创新。鼓励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开展跨地区工作、耕作替代种、订单工作、生产管理等高效便捷的社会化服务,鼓励社会化服务联合体、家庭农场发展农业机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鼓励建立设施农业、蔬
7、菜类专业社会化服务合作社,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联系,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为止,建成了“全过程机械化综合农”服务示范中心。截至2025年,已建成12个“全过程机械化综合农”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村)(五)实施农机人才队伍专业化专业项目11、重点培养农机实用人才。依托职业学校、农机驾驶学校、论干学校,加快培养新的职业农民和基层农机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新的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村)12、成立并运营新的农机服务组织。加强政策推荐力度,鼓励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工作者返乡设立新的农机服务组织,并根据政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就业学费补贴等。(区
8、农业农村局、人事局、金融管理局、各街道镇)十三、加强农机管理队伍建设。到2020年,各街道镇将部署1名以上专职农机管理推广人员,相关农村(地区)将明确1名以上兼职农机管理推广人员。(区、农业、农村局、人民社会局、各街道村)(6)实施农机化示范推广服务能力现代化工程。14.加快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示范推广能力。围绕粮食优势主导产业,到2022年为止,分别建设了一个市级和一个区级粮食生产、农机装备示范推广基地。(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工信局、相关街道镇)15、鼓励农业科技成果的变化和应用。支持智能化农机装备示范推广,促进物联网、大数据、5G技术、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工作中的应用,全面推广
9、“螨虫农机”智能农机服务平台。(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局、工信局、各街道镇)(七)实施农业机械化支持政策多元化项目十六、实行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全过程机械化综合农”服务中心用地,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集中建设育苗、农具保管、农产品产地干燥、储藏、超加工等设施及地区农机维修中心。(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资源点,各街道村)十七、农业机械化开发相关项目资金的有效整合。加强农机化发展、扶贫、建设美丽乡村等项目资金的整合,支持村民社会共同建设粮食干燥中心、农产品冷藏仓库、农机仓库等配套设施。(区农业农村局、计划员原分局、财政局、各街道镇)十八、实行金融、保险、税收
10、支援优惠政策。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农机金融服务,增加金融机构对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的信贷投入,积极开展金融租赁、农机担保贷款、购买贷款等业务。进一步实施农融资、担保业务、补贴、农机、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对农机耕作、植保、山地干燥等农业生产力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除政策。(区金融管理局、印度分行、发展改革委员会、税务局、各街道镇)19、实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办法,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情况不好、工作效率低、能耗高的旧农机,采购工作效率高、能耗低、环保工作机构从事农业生产。(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街道村)(8)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格项目实施20.全面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地管理
11、责任。建立由政府、产业、生产经营者分工负责的农机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的政策措施,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审查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各街道村)21、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区、街道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监督网络,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农机安全监督责任延伸到村(社区),明确村(社区)农机安全协管员及其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各街道村)22、加强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与公安教官部门的通信、合作调查、道路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改装组装、司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各街道村)23、消除农机安全风险。加强农机
12、监理服务建设,全面调查农业机械工作的重大安全危险源,实行有效整顿,完善隐患检查的长效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村)24、推进“平安农机”试点创建。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区、街道镇、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规模建设。到2025年,创建了20个“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实现了“平安农机”示范区的创建。(区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公安分局、各街道镇)三、安全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建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工新局召集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为会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全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的转型升级。各街道镇在辖区内对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负有总责任,实际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保障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b)加强监督和评价。区政府将农业机械化工作纳入对街道镇的高质量发展评价,重点监督工作不畅、进展落后的情况。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时间节点、责任人,实施挂图行动,推进长效机制。区财政局应建立农业机械化作业经费投入机制和途径,持续有效地开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三)扩大群众宣传。加强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识率和覆盖率,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公众认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