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人民仲裁工作经验为了充分发挥预防、调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突出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本作用,实现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密切关注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一是巩固、健全和发展各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适用范围。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提升人民协调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协调组织,并在各镇社区又设立了协调中心,在有人的地方设立了协调组织。(威廉莎士比亚,坦普林,)()形成了横向到边缘,纵向到最后,上下贯通,左右调整,依靠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的新格局。第二,提
2、高训练强度,提高调解人的工作素质。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密切关注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第三,加大指导力度,突出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四是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和作用,突出矛盾纠纷调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突出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调解两个部分。大力调查矛盾纠纷,实践“三清”。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家庭,重点人员数量明显。冲突容易激化的类型和主要链接的情况是显而易见的。关于社会的难点、热点、危险点、社会民意的情况显而易见。对查明的矛盾纠纷要“协调”。今年以来,县各级协调机构从各种矛盾纠纷$x开始,从调解成功#xxx开始,调解率达到# %,调解成功率达到xx%。从基层切实解决矛盾纠纷,摆脱了萌芽状态。